新闻中心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明确的“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”“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电子化,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”要求,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(以下简称数电发票)以来,试点地区已逐步扩大至全国。试点推行工作平稳有序,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行政效能、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效果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,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数电发票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中“
服务热线
官方网站:name-oelube.xyz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六(09:00-18:00)
联系我们
QQ:2852320325
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地址: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国际企业中心
关注公众号

Powered by SHI 官网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Powered by365建站 © 2013-2024